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3日,黄山市屯溪区卫健委发布信息,今年2月份,该区有3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1、新潭镇仙和村卫生室,2020年2月21日,对该单位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其单位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场所、物品消毒未及时登记,违反了《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记1分。

2、屯溪寿康诊所,2020年2月26日,对该单位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其单位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被依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违反了《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记2分。 

3、屯溪朝阳诊所,2020年2月28日,对该单位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其单位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被依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违反了《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记2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