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开展新生儿“先心病”筛查与诊治 手术治疗患儿最高补助2.5万元/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3日消息(记者王洪旭)3月22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2021年海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降低死亡率,改善患儿的预后和生活质量,健全海南省先天性心脏病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
新生儿先心病筛查与诊治 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为促进儿童健康,防治出生缺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南省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该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向家长充分告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重要意义;按“应筛尽筛”原则,以市县为单位、实际活产为基数,各级助产机构筛查率达95%以上;以市县为单位,筛查阳性新生儿心脏超声检查率达90%以上;对患儿手术治疗费用在医保之外给予补助;为筛查机构、诊断机构配备必要设备。
全省筛、诊、治同质化 为93家筛查机构配备听诊器等设备
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在各级助产机构(以下简称筛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以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进行治疗。
为93家筛查机构(年分娩量50人以上)各配备听诊器、血氧饱和度测定仪一套,全省共93套,为20家诊断机构配备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各一台;为3家诊断中心配备超声诊断仪各一台。
设备由市县卫健委或管理机构委托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行统一购置后分发,设备购置工作原则上在7月底前完成。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努力实现全省筛、诊、治同质化。
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 给予最高补助2.5万元/人
治疗机构负责开通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便捷通道,专人负责安排接诊事宜,为确诊患儿治疗,或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并由专人将相关信息录入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信息平台。对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接受手术治疗的先心病患儿(海南省常住0-36月龄),其治疗费用在医保之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最高2.5万元/人(自付小于2.5万元的,按实际支出补助);未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高补助2.5万元/人。
原则上三亚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三亚、保亭、五指山、乐东、陵水的患儿手术治疗,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负责其他市县。手术治疗任务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预计筛查新生儿12万人 预计诊断需手术治疗的患儿100例
《方案》指出,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全省助产医疗机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标准为38元/例,预计2021年活产新生儿12万人。
目前,先心病手术治疗费用平均约6万元,医保实际报销60%,个人及家庭需自付40%,约2.5万元,由项目负担。预计2021年诊断先心病需要手术治疗的为100例,定点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手术70例,三亚市妇幼保健院30例。
另外,强化监督评估及质量控制。该项目实行逐级监督指导与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和评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保证项目实施效果,配合督查、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王洪旭)